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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澳台及外籍公民06CPA考试4月10日报名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通过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考生在报名前应阅读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规则、守则及报名简章的内容,一经报名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  
 
    在本市报名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可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上海财税网站阅读。

  现将上海考区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4月10日--4月21日下午1:00--4:00(4月15日周六全天办理9:00—16:00,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118号2楼(近延安西路、武夷路口)

  3、咨询电话:62403802、64228466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3、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合格凭证。

  三、报名手续

  1、提交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护照、身份证、台胞证、通行证等)

  2、提交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上年度CPA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

  3、二年内免冠照片1张(标准护照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4、填写《报名表》(可从上注协网站下载)

  注:所出示的身份证件每次报名时应连续一致,考试时也应携带与准考证上所登录一致的证件。

  四、有关费用

  1、考试报名费:上海考试:报名手续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5元。北京考试:考务费每科60元。

  2、考试教材:会计元,审计元,财务成本元,经济法元,税法元。考生可在报名时自愿订购,预计5月中旬发放教材。

  五、其他

  1、符合豁免条件的考生可按报名简章中《有关申请部分考试科目豁免事宜》的规定直接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申请材料。

  2、考生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会计师事务所可办理本所考生的集体报名。

  3、需参加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前培训班的考生可当场办理培训报名。

  4、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06年8月21日--8月26日下午1:00--4:00,定西路1118号2楼,考生凭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5、在上海报名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考生可选择在上海或在北京参加考试,一经选定不能更改。

  6、考生可从下列网站获取CPA考试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www.cicpa.org.cn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www.shcpa.org.cn

  上海财税网站: www.csj.sh.gov.cn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纳税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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